广东电信法律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 SCG-1 合同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 订立之 项目运输保管合同 第 1 页经办人页签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项目的运输保管合同合同号: 签约地点: 委托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以下称为“甲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作为合同一方,运输保管方: (以下称为“乙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作为合同另一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现授权各自代表根据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第一条 定义1.1“合同设备”或“货物”: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保管的设备硬件、安装材料和备件及相关软件使用权、技术文件等。“设备”在以后章节中亦被称为“货物”。1.2“服务”:按合同正文及附件中的规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的运输保管等服务。1.3“发货信息”:合同号、设备名称、站名、系统类型、总重量、规格、数量、总价格、总体积、发货时间、发货地点、危险货物名称、超大 /超重系统和长、宽、高、体积及危险易燃货物运输仓储过程中所要求的特别保护措施等信息。1.4“唛头”: 合同号 -------------- 甲方现场1.5 “交货”:由乙方做出的将所有合同设备的控制转移给甲方的行为。 1.6“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国法定节假日除外。 “天/日”:指日历日,中国法定节假日除外。1.7 “有效发票”: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合理财务要求的发票。 第二条 合同标的2.1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保管的货物内容:货物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货物包装备注详 见 附件一详 见 附件一详 见 附件一详 见 附件一详见附件一第 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2 乙方所提供运输保管条件及技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 2.3 乙方负责派遣其健康、有经验、具备履约专业技能的专家提供有关服务,如甲方异议,则可要求乙方立即更换。2.4 双方同意,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2.5 双方同意,乙方为本合同的供货方及服务提供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第三条 价格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总价 (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含税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3.2 该总价为预算价。双方根据实际服务量并结合甲方审计结果结算但假如最终结算总价超出本合同预算总价 ,则双方应就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