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通勤车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唐山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以下间称乙方)甲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按时接送员工上、下班的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 接送次数、时间、地点、路线和要求:每天三次,分别为早上7:30 点、下午 15:30 点、晚上 23 点准时从遵化市职工住处开车出发,将乙方接班员工送至唐山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厂区,然后将乙方下班员工接回遵化市员工住处
乙方负责办理港陆钢铁公司厂区车辆出入证
二、 甲方提供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合法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 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 7 人(包括司机)
汽车驾驶、行车安全由出租方负责
三、 租用期定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延长合同期限
四、 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每月为叁仟圆人民币(包括税金),此外,没有其它任何费用
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开具税务发票给乙方后十日以内付款
五、 甲方必须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到达并接送乙方的上、下班员工,甲方原因延误乙方 30 分钟以上,按缺接送一次计算
每缺接送一次扣除人民币 100 元
六、 如中途甲方车辆抛锚,由甲方在途中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 在行使过程中,乙方员工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做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八、 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九、 甲方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
不论何时、不论何原因,甲方将车辆交给乙方员工或其他人员驾驶或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其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甲方不得酒后驾车,如发现甲方酒后驾车,乙方有权拒绝乘坐甲方接送车辆,并对甲方罚款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