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同业存款合同合同编号: 甲 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 所: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乙 方: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所: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进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存款协议
第一条 同业存款金额、存期、利率1
1 存款起讫日期、金额、双方账户信息、利率水平及调整方式、计息方式、付息方式等业务信息以附件 1《同业存款业务要素表》为准
2 本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实施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导致合同计息基准不存在的,本合同利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
协商不成的,乙方应于利率市场化后10 个工作日内偿还剩余同业存款本金,并按利率市场化前一日的执行利率支付利息
3 本合同项下利息采纳的计息方式以附件 1 为准
利息计算公式如下:利息=同业存款本金×利率×计息天数÷360
计息期内利率或存款金额作调整的,应分段计息
计息天数按实际公历天数计算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4 付息方式为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以附件 1 为准:(1)按季付息
本合同项下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 20 日
付息日为每季度末月 21 日
存款按季付息,最后一期利息利随本清
(2)到期付息
本合同项下存款到期一次性结息,利随本清
5 如遇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甲方第一个工作日付息,付息金额不变,顺延期间利息在下一付息日收取
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甲方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的存款利率计息
6 乙方保证在同业存款存续期内于约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并于到期日将本金及剩余的应付利息汇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见附件 1),在汇路调整时,甲方应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