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采购廉洁协议甲 方:乙 方:为保证甲乙双方全面、合法、正常地开展业务合作,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决定,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在履行签订的采购类经济合同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本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廉洁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借用供应商的钱物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在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其家属或者亲友(包括家属或者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等经济合同相关的事项
七、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或者亲友,下同)行贿
八、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的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合同履行有影响的宴请、外出旅游和各种娱乐消费活动
九、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建造、装修、维修私人住房
十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挂名工资、红包、佣金酬劳、回扣和有价证券等
十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婚丧嫁娶、家属或亲友的工作安排,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十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