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油买卖合同买方(甲方): 合同编号卖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计划采购重油一批,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合同:一、重油型号、数量、出厂单价、运杂费和交货地点型号数量(吨)出厂单价(元/吨)运杂费(元/吨)交货地点注:1、本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在此数量基础上上下浮动 %,最终以甲方验收单中确认的数量为准;2、本合同约定的出厂单价、运杂费为乙方将货物运送到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价格,并且包含了所有税金,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在乙方供货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前,出厂单价、运杂费均不得调整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标准:每吨石料油耗不超过 kg,重油热值大于 kcal/kg,密度(20 摄氏度)小于 g/cm3,闪点(开口)大于 ℃,硫含量小于 %,含水量小于 %,机械杂质小于 %
(本条由各签约主体在签约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供货方式:乙方的供货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 天以传真或短信形式通知乙方所需重油的数量和时间,乙方收到甲方传真或短信后应及时回复予以确认(若乙方在甲方传真或短信发出后 24 小时内仍未回复的,视为乙方已认可甲方要求的数量和时间),并根据甲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重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若甲方需要调整供应时间和(或)数量的,须在乙方供货前 天以短信或传真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负责以手机短信方式沟通处理货物需求时间、数量、质量等事宜的联系人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该联系人处理上述事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负责以手机短信方式沟通处理货物供应时间、数量、质量等事宜的联系人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该联系人处理上述事宜的行为将被视为乙方的行为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以 方式将货物送至合同中约定的地点,货到交货地点后由乙方组织人员卸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