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钢材供销合同供方:长兴日丰建材经营部 (以下简称甲方)需方:浙江长兴荣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锡云厦阳光府邸二标](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之规定,乙方在无锡云厦置业有限公司承包的无锡云厦阳光府邸一期工程,主体工期从 2024 年 9 月起到 2024年 12 月前完成,工程从地下室到主体封顶,本工程所需要用钢材全部由甲方供货,为了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义务,增强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各自经济利益的实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建筑用三级钢,指定品牌钢材,特别规格,如 12 米长、二级钢等协商供货
二、钢材计量方式:螺纹钢、圆钢、板材和焊管等按国家理论重量计价;线材按实磅重量或厂牌重量计价
三、质量要求:1、供方送的钢材必须要保证检测合格,并附相应的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吊牌
2、需方使用钢材前应先检测后使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有质量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十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检测报验单)十日内未通知供方并将钢材投入使用,视为需方已验收合格,一切责任由需方承担
3、供方所送钢材检测不合格,造成需方损失的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4、供方不能按约交货并造成施工场地不能正常施工的,由供方承担责任
四、每批钢材品种、规格、数量乙方按工程进度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供需货清单,每批钢材的数量以乙方专人实际签认的到货数量核对甲方的送货单为准
五、每批钢材的价格:1、甲方为乙方在基础工程±0
000 垫资钢材款壹仟万元,到工程做到基础±0
0(四个月以内),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70%给甲方,余叁佰万钢材款到工程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清
结算钢材款的价格以到货当日无锡西本新干线交易指导价的价格基础上每吨上浮 120 元(不含税)
2、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所购钢材一律不开发票计付,然每吨 135 元计算返回给乙方,再每次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