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 筑 器 材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合同编号:( ) 租字第 号乙方(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为承建 工程,(工程施施工场地点在 ),租用甲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一、乙方估计租用甲方钢架管 米,扣件 套,实际数量以发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二、乙方在提货时由提货人点清器材数量,验收质量,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乙方承担器材自发货时起至归还止这一期间丢失、毁损及导致他人损害等器材本身及相关的任何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检验。三、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货、送回地点均为甲方仓库,仓库所在地为黑石铺大丰物流园内 。装卸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装、卸车费按如下标准计算:架管 250 米为 1 吨,装车费 9 元/吨,卸车费 10 元/吨(包码堆);扣件每套装车费 0.01 元,卸车费 0.01 元。甲方可为乙方代办运输。四、乙方授权 ,身份证号码为 ,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权限为:代乙方签订、变更租赁协议;代为乙方履行租赁合同;代为提货;代为指定或变更提货人;代为进行租赁合同项下的结算;代为指定或变更合同结算人。委托代理人的预留签字为 ;乙方现指定的提货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提货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提货行为乙方均予确认。提货人的预留签字为: ;现指定的结算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结算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结算行为乙方均予认可,结算人的预留签字为: 。五、乙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每吨(250 米)为 500 元。六、器材成本价及租金收取标准如下表:品 名单 位单位成本价:(元)租金、费用标准:(元/m、套/天) 钢 架 管 米16.5 元 0.011 元架管加刷油漆 (250 米为一吨计收费用) 120 元/吨 扣 件 套6.8 元0.0065 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锣杆、帽 套0.5 元顶 托 套23.5 元0.06 元 顶托底板 块5 元 顶托锣帽 个3.5 元顶托丝杆 根15 元上述租金标准为未含税租金标准,乙方在以收据领取发票时,另外补交与甲方承担的税金数额相等的租金。七、租期起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