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实验中学餐厅承包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11 年 5 月 30 日银川市实验中学餐厅承包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电话: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学校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 ,面积共 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餐厅经营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 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 日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 元,交纳的时间为:每年 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根据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一项和第二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根据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按约定提供学校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承包期内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
(另附清单)3、承包期内甲方负责水电费及供暖费用
4、承包期内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别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外墙面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就餐秩序,并加强就餐师生的管理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7、甲方就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