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销 售 合 同委 托 方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 代 理 方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 甲 方 为 房 地 产 项 目 的 开 发 商 , 乙 方为 专 业 房 地 产 营 销 策 划 公 司
甲 乙 双 方 本 着 友 好 合作 的 原 则 , 经 充 分 协 商 , 就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代 理 “ 房 地 产 项 目 ” 的 营 销 策 划 、 广 告 策 划 和 销 售 等 有 关事 宜 ,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 一 、 委 托 内 容 及 期 限 1 、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为 甲 方 开 发 的 “ 房 地 产 项 目 ” ( 以 下 简 称 该 项 目 ) 的 营 销 策 划 、 广告 策 划 和 销 售 总 代 理
委 托 销 售 项 目 总 面 积 约 平 米 , 其 中 住 宅 平 米 , 门 店 平 米 ,车 库 平 米 , 地 下 室 平 米
( 以 上物 业 均 以 甲 方 提 供 的 具 体 房 源 为 准 , 具 体 房 源 情 况作 为 本 合 同 附 件 执 行
) 2 、 委 托 期 限 :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 由 于 甲 方 原 因 造 成 该 项 目 工 程 延 误 ,由 乙 方 申 请 双 方 可 协 商 将 委 托 期 限 续 延 , 另 行 签 定补 充 协 议
3 、 在 委 托 期 内 , 除 甲 乙 双 方 外 , 任 何 其 他 单位 均 不 参 加 该 项 目 的 营 销 策 划 和 销 售 事 宜
-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 、 销 售 底 价 、 佣 金 及 支 付 方 式( 一 ) 、 销 售 底 价 : 双 方 在 签 订 本 合 同 后 于 正式 销 售 前 协 商 确 定 住 宅 、 车 库 、 地 下 室 、 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