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材料购销合同需方(以下简称甲方):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寿光市华罡经贸有限公司 甲方因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工程需要,购买乙方物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供料工程 1
1 本合同项下的物资用于下述工程: 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 -- 岛上房屋建筑工程
2 工程地点: 大公岛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3 项目计税方式为: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1
4 供方(乙方)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条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单价及计划数量等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性能参数等(或执行的技术质量标准)单位计划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3mm高聚物改性沥青,-20℃,符合设计及法律规范要求M225003382500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4mm高聚物改性沥青,-20℃,符合设计及法律规范要求M225003587500合计170000备注1、 合同不含税价款为 145299 元 ,增值税为 24701 元
2、 合同总金额大写:壹拾柒万元整
第三条 货物质量要求 3
1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的约定 符合设计及法律规范要求,现场需方及监理验收合格为准
2 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法律规范(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地方性法律规范(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乙方应当提交企业标准,作为合同附件
上述法律规范(标准)均不存在的,应满足其正常的使用性能要求
3 货物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有关图纸及设计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4 本次交易采纳样品封存、对比样品验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