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设备所生产的抛光砖进行包装加工,使其包装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包装质量要求
有关具体事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1:承包方式:1
乙方承包甲方全自动打包线正常 24 小时使用,符合甲方当天的日产量
(不含上砖和叉砖的工作)2
乙方承担整条生产线的开机、维修、日常保养;设备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负责
甲方必须保证每个月 600×600 加工总平方数>26 万㎡
(是以按一条全自动打包线的产量计数)4
甲方必须保证每个月 800×800 加工总平方数>28 万㎡
(是以按一条全自动打包线的产量计数)条款 2:甲、乙双方责任:0201 甲方责任:1
甲方提供足够的工作生产场所,并且提供电,压缩空气到现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负责将达标的待包装抛光砖送到现场指定位置,并叉砖到上砖机,同时负责将包装好的产品检验、清点、双方签名确认产、质量后知识入仓核对产量
甲方保护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不受外界干扰
甲方提供乙方现场工作人员食宿安排
0202 乙方责任:1
乙方将达标的抛光砖包装加工成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质量
2.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工伤、伤亡事故,所有善后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
乙方负责为上述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3.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厂规、厂纪
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绝违反者进入甲方工厂(如有与本合同冲突则按本合同执行)条款 3:包装单价、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0301 包装单价:1. 包装质量达标的 600×600 抛光砖,打包每箱包装费为:0
16 元/箱(大写人民币:壹角陆分)2. 包装质量达标的 800×800 抛光砖,打包每箱包装费为:0
18 元/箱(大写人民币:壹角捌分)3. 以上单价为不含税、不含电费、不含压缩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