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项目全案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合同书甲方(委托方): 乙方(销售方): 本合同术语解释:1、该项目:指甲方经营的雷山贵旅集团苗疆盛世商业综合体项目2、成交客户:指已与甲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甲方交纳了所购物业首期房款或全部房款的客户。指已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向甲方缴纳了第一笔租赁物业租金。3、正式开盘:取得相应的政府预售许可证。4、代理佣金:指甲方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酬金,以及招商佣金。5、买卖合同:指该项目《房屋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项目的策划和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策划和销售的项目及位置:项目:贵旅集团苗疆盛世商业综合体项目(暂定名,实际名称依最终使用名称为准)。 位置: 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雷山县雷山大酒店贵旅苗疆盛世项目(X888 县道西侧)。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 61 亩,总建面积约 6 万㎡。三、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终止:1、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销售招商结束。2、销售率 80%以上(本合同中的销售率均按套计算)。3、招商率 80%以上。4、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况。合作期限根据上述条件结束时,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则双方应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四、合同委托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和营销的工作,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调查、产品策划及营销策划等全案策划推广服务。2、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独家销售代理商, 策划、销售该项目全部可销售面积。五、委托销售单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销售价格、优惠幅度需经双方协商、甲方批准后执行。六、费用代理服务费:1.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2.每个月代理服务费为 10 万元,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月服务费,以后每月服务费在次月 10 日前支付。七、付款方式:本项目由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在客户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根据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佣金:1、1-8000 万(不含本数)销售佣金根据所销售物业合同价的 0.5%收取。 2、销售金额累计达到 8000 万(含本数)至 1.2 亿(不含本数)根据所销售物业合同价的 1%收取。 3、销售金额累计达到 1.2 亿(含本数)至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