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XXXX 项目招商前期顾问服务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 乙方: XXXX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X 项目整体招商前期顾问服务合同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XXXX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甲方投资开发之XXXX的商业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独家招商代理顾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解释:本项目:指项目商业部分
合同:指“XXXX 项目整体招商前期顾问服务合同”即本合同
服务内容: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独家整体招商代理顾问服务
招商成功:以甲乙双方与第三方签订商业运营招商协议为准
第二条 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一)协助甲方梳理本项目整体招商方案,提供招商整体策略的建议;(二)依托乙方资源,协助甲方为本项目引入品牌运营公司入驻;(三)协助甲方同政府沟通,为本项目向政府争取优惠扶持政策;第三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一)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二) 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四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
第五条 甲方义务1)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拥有的本项目相关顾问服务工作所必需的项目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2) 甲方指定至少一名对接人,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协助,该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