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餐饮服务合作协议 签订日期:甲方: 乙方:第一条 合作宗旨事项1.1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1.2 就甲乙双方各自所具备餐饮方面的优势互补,共同经营本项目。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事项2.1 合作经营项目定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面食、小龙虾、烧烤等。2.2 合作内容:甲方主要负责面食类餐饮的餐厅和店面管理等,乙方主要负责小龙虾、烧烤餐饮的采购和出品等。第三条 合作经营场地事项3.1 经营场所的餐厅和店面位于: ,若今后具备进展条件,在协商增加。第四条 合作期限4.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期满后续约延长合作期限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4.2 合作经营的第 3.1 条约定的场地租金,应当从甲乙双方合作起始日计算,列入合作成本的开支。第五条 合作出资事项5.1 甲方以 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 ,占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总额的比例为 ;5.2 乙方以 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 ,占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总额的比例为 ;并提供其拥有的“欢乐鸟”服务商标无偿使用。5.3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方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予以分配,包括现金等财产。 1 / 7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合作经营事项6.1 双方共同确认,各方均已取得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该行业运营取得的相关证照。双方合作期间,经营原则是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进展、共担风险、共负盈亏。6.2 盈余分配:除去场地租金、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双方约定由甲方享有净利润的 ,乙方享有净利润的 。6.3 债务承担:若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根据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第 6.2 条约定的享有净利润的比例承担债务。6.3.1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派员在每月 5 号前核对上一个月的各门店经营的财务经营账目,清算盈亏 ,依据约定分配或补亏。6.3.2 合作期间,双方应当对餐厅和门店的盈利状况进行预测和独家核算账台,确定亏损的预警限值,若存在其中餐厅或门店一旦达到亏损限值的或不能够支付下一个月的账务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共同制定解决方案。6.4 甲乙双方均应对采购源、采购成本、采购模式公开化,每月对账日( 日)进行系统对账,对账由双方财务代表监督下进行。6.4.1 对账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从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