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黄冈市黄州区高速公路段 公里处 道路50 米以外指定位置设立高立柱广告牌 座
广告牌规格:柱高 米;平面(高) 米×(宽) 米× 2 面= 平方米(广告画面净尺寸),数量:共 壹 座
第二条 广告牌租赁期为 10 年,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广告牌租赁期限内,乙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使用权
合同期满后,甲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广告牌使用权
第三条 广告牌租金总额:RMB: 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 元整)(共壹 座);合同签订 10 天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即 RMB: 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 元整)
合同签订 3 个月内,乙方须完成广告牌施工和广告发布,如未能按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同规定期限完成,则甲方有权将该广告牌位租赁给他人,同时乙方先期支付的所有租金不予退还,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权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设完整和合法广告牌位置设置高立柱广告牌,甲方负责协调联络相关行政部门,协助乙方完成广告牌设立及发布所需的行政手续,期间所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权1.乙方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在指定位置施工,设置合同规格广告牌
广告画面统一使用喷画形式设计、制作、安装
广告牌建设费用、广告发布费、制作费、安装费、占地费、及广告牌设施、护维修费均由乙方承担
2.广告租赁期内,由于气候条件等自然原因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广告画面失真或损坏的,乙方应及时维护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此广告牌期间,所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