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河道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计划】 2024 年大理洱海污染治理 市委、市政府坚定共建“生态”的信心和决心。为激发我镇全体人员深化持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改善我镇水体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河道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计划: 一、整治目标 根据市十六届市政府 4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畜牧养殖管理实施办法》,列入 4 条主要江河河道为全市重点整治目标,其中,流经我镇的青白江为我镇的重点整治目标。 (一)河道水域及沿岸 500 米范围内全面禁养畜禽 (二)河道及沿河现有养殖场限期关闭或搬迁 二、整治措施 (一)限期关闭、拆除现有河道养殖场。对全镇河道水域及沿岸 500 米范围内的现有养殖场限期搬迁、拆除。 第 1 页 共 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实施圈养。一是对沿岸散养户实施圈养,严禁粪污排入水体;二是对沿岸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户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 (三)合理布局,严格建场审批。一是对新建养殖实施严格审查审批,对在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主要河流两岸500 米范围内建设养殖场一律不审批;二是对符合养殖规划和已要求修建的养殖场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对河道沿岸 500 米以外的现有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责令其限期补办”环评“相关手续。 三、计划安排 (一)年 2 月 13 日至 19 日:对河道养殖状况进行清理,制定河道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计划。 (二)年 2 月 20 日至 28 日:发布河道禁养公告,对整治对象送达告知书,与各村委签定责任书。 第 2 页 共 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年 3 月 1 日至 24 日:全面整治,主要工作彻底拆除河道内现有的一切养殖设施。 (四)年 3 月 25 日至 31 日:巩固提高,定期或不定期到禁养区巡查,坚决制止河道内返养现象的发生,确保整治取得的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宣传引导 (三)强化监督检查 (四)注重信息报送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