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较大以上事故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 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 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根据省、市安委会工作部署,为在我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护航 g20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成效,强化落实重特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健全完善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严防各类较大以上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实施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
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涉氨、工业燃气、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等危险作业
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高边坡、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涉及剧毒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穿越人员密集区、占压或安全间距不足的城镇燃气管线
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载 10 人以上的超载面包车和大型运输车(工程车)
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 10 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大量堆积易燃物的产品或原材料场所,“三合一”企业、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民宿、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