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系列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GL实用范本 | DOCUMENT TEMPLATE 第2页/共 3页编号: FS-QG-87986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Declara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 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 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 ,制定本办法。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 《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 一) 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 二)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 三)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 四)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GL实用范本 | DOCUMENT TEMPLATE 第3页/共 3页4、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 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5、公司申报后, 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 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6、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7、公司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8、公司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Foonshion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