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指导书布袋式除尘器制造工序检验规定1 目的制定各关键重点工序检验标准,保证零配件制作质量及整机质量,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产品质量让用户满意。2 范围生产部加工制作、外委的除尘器及其配件。3 检验制度各班组兼职质检员应严格按照检验标准行使职权,并严格遵循本公司的质检制度,“质量三检制”规定如下:“质量三检制”是指在制品在制作过程中制作者、兼职检验员及专职检验员应遵循的“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检验制度。专职检验人员应在制作过程中遵循“首件检验、制作中间巡回检验、成品入库检验”的“质量三检制”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要求如下:3.1 自检:制作人员对自己加工的产品零部件进行的检验。自检合格的零部件应作好标识,按规定堆放好,交专职检验员进一步验证,自检不合格的应作好不符合品标识,放于待处理区,以便做出处理。3.2 互检:同一工序不同操作人员之间的检查和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所进行的检查。互检发现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得继续加工。做好标识,交专职检验员进一步处理。3.3 专检:专职检验人员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和验收,具有权威性,并对检验结果负责。专职检验人员的“三检制”要求如下:3.3.1 首检(首件检验):制作者对每批零件加工出的第一件(包括换人、换设备、调整设备、工装等的第一件)产品,必须经自检合格后交专职检验员检验,经专职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做好首件标识,妥善保管至本批次产品全数加工完毕一并入库。首件不合格,经确认属废品的,由专检员扣留,并作好废品标识,填写报废单。经确认属返修品的由操作人员按时返工、反修,返工、返修后再次送检直至合格。首检不合格未采取措施纠正者,严禁继续加工。对不提交首件而继续加工者,专检人员有权制止其行为,对不听劝说者应按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3.3.2 巡检(中间巡回检验)生产过程中:专检员应按零部件质量特性的要求,对工序过程中的零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批量不合格。专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对不按图纸加工、违反工艺和技术文件要求的操作人员,应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有必要时,对已做完本工序的产品进行追溯。3.3.3 终检(入库检验):零件完工后进行完工检验,专检人员应首先核对工序的完整性,(包括去毛刺、去焊渣、倒角等)发现私减工序者,应及时纠正并按相应的处罚条例处罚。检验合格后,专检人员应在检验单上签字,准予入库或出厂。对不合格产品,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