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6 月版 F-YX-010 广告拍摄制作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广告拍摄制作合同 1 广告拍摄制作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双方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广告拍摄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拍摄制作内容: 1.2 广告拍摄制作要求:(见附件 1) 1.2.1 广告规格: 1.2.2 广告成品数量: 1.2.3 广告语言: 1.2.4 广告长度: 1.2.5 拍摄导演:由甲方指定 导演,具体负责广告片的全部拍摄制作。 1.2.6 制作时间表: 1.2.7 制作成品: 1.2.8 质量要求: 1.2.9 验收标准: 1.2.10 备注: 广告拍摄制作合同 2 1.3 第三方权利/作品的使用期限和范围: 1.3.1 本合同项下广告片作品中所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演员肖像权、音乐等)的许可使用期限应为自本合同项下广告片在省级以上公共电视台正式首播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1.3.2 本合同项下广告片作品中所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演员肖像权、音乐等)的许可使用范围应为在中国大陆地区及香港地区。 1.3.3 在上述期限和范围内,除本合同项下约定款项外,甲方无需就此另行向任何一方支付任何费用。上述期限届满后,如甲方还需继续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就相关事宜与权利人进行协商。 1.3.4 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此广告片,则不受任何期限和范围的限制。 第二条 制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广告的拍摄制作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总额为人民币 元。(价格构成表见附件2) 2.2 除因甲方原因所导致的费用增加外,甲方无需再向任何一方支付上述费用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2.3 支付方式: 2.3.1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2.3.2 本合同项下广告片拍摄制作完成并通过审批 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 2.4 在达 到 合同约定甲方付款进度 时 ,乙方应提 前 10 日向甲方发 出 提 示 付款的书 面 通知 。 2.4.1 若 甲方对 乙方提 出 的付款通知 有 异 议 的,甲方将 在收 到 该 付款通知 七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