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公司废旧物资处理方案 因机械局乔迁新址,为节省新址用地资源,完善局标准化建设,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保障各公司的利益,规范废旧物资处理方案。 现建议各公司将废旧物资处理按照分级分类审核,集中管理,统一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分级分类审核:废旧物资处理的申报审核工作由各公司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废旧物资大致分为三类(可重复利用的物资、可修复的物资及无法再用的物品)并登记在案。 第二、集中管理、统一处理:可重复利用的物资在填写了《可利用物资储备单》后,可交由劳服公司统一放置,收取部分管理费。可修复的物资在签署了《修复物资处理委托单》后,将由劳服公司作为开班费、租用场地费等投资所用。无法再用的废旧物品,在填写《废旧物资销毁清单》后,由局行办、纪检、财审等部门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处理,费用全部上交给局财审部。 第三、《可重复利用物资储备单》(一式两份)、《修复物资处理委托单》(一式两份)及《废旧物资销毁清单》(一式两份)必须有该公司相关人员及公司领导签字审核、盖章之后,方可生效。 2 第四、可重复利用的物资,可在局行政统一的安排下,将劳服公司作为联系的枢纽,将这些物资发挥最大的用途。 第五、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由于新基地储备空间有限,劳服公司秉着节约空间、统一管理、重复利用的原则、在确保各公司最大利益的前提下,在此为以上方案解说具体实施内容: 1)劳服公司将租赁一个大仓库,将各公司的东西统一放置进去。可重复利用的物资的管理费分为两种模式。 局机关可重复利用暂时不用的物资,可由劳服公司代局行使办公用品的管理权。若各公司需要使用,按年收取一定比例的(20%)的管理费。若空调回收值为2000 元,计算方式为:2000 元/年×20%=400 元/年。彩电回收值1800 元,计算方式为:1800 元/年×20%=360 元/年。办公桌等其他用品也以同样比例同样方式计算。 各公司可重复利用暂时不用的物资,也可在移交《储备单》和需储备的物资后,每年按回收值的10%的管理费(含仓库租赁费及人工费)若空调回收值2000 元,计算方式为:2000 元/年×10%=200 元/年。 2)对于三类物品采取的处理模式: 对可重复利用的物资采取收管理费的模式 可修复的物资,有劳服公司作为开班费为租用场地费、管理费、投资所用。 3 无法再用的物品。由局行办、纪检、财务等部门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走访 2-3 废品现场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