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 件 : 专 用 条 款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 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 组成及解释顺序: A 招标文件 及答疑;B 本合同协议书;C 中标通知书;D 投标书及其他附 件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E 本合同专 用 条 款 ;F 本合同通用 条 款 ;C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H 图纸。 3、语言文字和适用 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 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3.2 适用 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执行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3.3 适用 标准、规范 适用 标准、规范的名称: 执行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由承包人自行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签订合同时提供 7 套(不包括竣工资料所需图纸)。 4.3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一般保密 使用 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 承担: 无 - 2 - 二 、 双 方 一 般 权 利 和 义 务 5、 工 程 师 5.2 监 理 单 位 委 派 的 工 程 师 姓 名 : 职 务 : 工 程 师 发 包 人 委 托 的 职 权 :“四控制”(质量、 进度、 投资、 安全控制),“二 管理 ”(合同、 信息管理 )、“一 协调”(发 包 人与承包 人 及参与工 程 建设的 各方 之间的 协调)。 需要取得发 包 人 批准才能行使的 职 权 : 按发 包 人 与监 理单 位 签订的 监 理 合同执行。对工 程 造价的 认定及影响工 程 造价的 变更、 技术洽商等签证,在签证前报发 包 人 审核批准后才能行使监 理 的 职 权 。 5.3 发 包 人 派 驻的 工 程 姓 名 : 职 务 : 现场代表 职 权 : 代表发 包 人 对本工 程 施工 过程 中的 质量、 进度、造价、 安全文明施工 、 合同管理 、 信息管理 和 现场管理 等进行监 督和 检查,协调解决由发 包 人 处理 的 有关问题,并对工程 量和 现场签证进行确认。 5.6 不实行监 理 的 ,工 程 的 职 权 : 无 7、 项目经理 姓 名 : 职 务 : 项目经理 8、 发 包 人 工 作 8.1 发 包 人 应按约定的 时间和 要求完成以下工 作: - 3 - ( 1) 施 工 场 地 与 公 共 道 路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