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技 术 规 程 DB42/535-2009 1 总 则 1
1 为 提 高 湖 北 省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水 平 , 实 现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的 规 范 化 、科学化和系统化 , 促进行业发展, 结合本省 工 程 管理实 际, 制定本规 程
2 本规 程 适用于湖 北 省 行政区域内新建 、扩建 、改建 房屋建 筑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设施 的 设 置和管理, 市政基础设 施 工 程 施 工 可以参照执行, 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 程 、农民自建 房屋以及房屋维修的 施 工
3 本规 程 规 定了建 筑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的 设 置、使用及相关作业活动, 以保证建 筑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的 质量与施 工 作业安 全
4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的 设 置和使用, 除执行本规 程 外, 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现 行强制性标准、规 范 的 规 定
5 工 程 建 设 单位、设 计单位、施 工 单位应加强科技 创新,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 施 工 安 全技 术
提 倡使用定型化 、工 具化 的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 提 倡使用专业承包企业搭设 和维护 安 全 防 护 设施
6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应由单位工 程 负 责 人 组 织 有关人 员 进行验 收
2 规 范 性引 用文 件 本规 程 依 据 下 列 规 范 性文 件 , 结合我 省 建 筑 工 程 实 际制定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规 程 的引 用而 成 为 本规 程 的 条 款
引 用文 件 的 最 新版 本适用于本规 程
GB700 碳 素 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