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设计常用规范内容 (一 )供配电系统设计 一、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3
1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3
1 电力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
1 一级负荷 (1 )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
(2 )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
(3 )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4 )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对于某些特等建筑,如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通信枢纽、国宾馆、国家级及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会堂、国家级大型体育中心,以及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的一级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
中断供电将影响实时处理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正常工作或中断供电后将发生爆炸、火灾以及严重中毒的一级负荷亦为特别重要负荷
2 二级负荷 (1 )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者
(2 )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3 )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者
3 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的电力负荷
二、供电电源 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 1、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2、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
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
三、应急电源类型 可作为应急电源的电源类型: 1、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根据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