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城镇住户上半年收支情况分析今年以来,随着我盟经济和社会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城镇居民收入呈持续增长态势,生活质量逐步提高
据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兴安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5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
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13元,同比增长10
一、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持续稳步增长(一)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仍是工薪收入
在2008年我盟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普遍调资的带动下,今年我盟又提高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等,加强了对低收入群体的保护,促进许多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标准,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55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7
6%,比去年同期增长8
工薪收入的增长对提高居民家庭的收入水平,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起到重要作用,也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二)经营性收入增势不减
近年来随着我盟个体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加上人们就业观念的转变和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从业人员逐步向个体私营企业转移,个体私营企业的从业人数不断增加,规模不断壮大,上半年全盟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达96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
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
(三)转移性收入继续增长
转移性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赠送、赡养、社会救济和保险金等收入,二是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
目前我盟城镇居民的转移性收入以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为主,去年下半年开始,城镇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又有所增加,同时赡养收入和其它转移性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由此,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高的增长
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盟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87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
6%,比去年同期增长20
(四)财产性收入有所下降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国范围的楼市、股市普遍低迷,影响了我盟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