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兴安嘉苑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姓名;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兴安嘉苑 工程 模板支设工程 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安兴镇新农村改造项目——兴安嘉苑 工程地点: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安兴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事项: 1、 按施工图设计内容及变更的工程联系单,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模及负责后的清场及清除铁钉等工作及一切有关模板支设工程)
2、 临时用工;技术80元,普工60元
三、承包方式: 1、 包工不包料
2、 包(除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搅拌机、配电箱送至三级以外的)与本工种相关的一切机具、建筑辅材(铁丝、铁钉)及耗用品由乙方负责
3、 包工程质检、安检过关 4、 包中检验收一次性过关
四 、合同工期: 开 工日 期: 竣 工日 期: 合同总工期: 五、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工程单价、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按面积(基础与底层为一层,其余部分以本层建筑面积、阁楼计算面积以国家标准计算为准)计算工程量,每平方米70元,(施工过程中增加的工程量、图纸变更、工程联系单,以图纸变更、工程联系单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门市楼:施工至主体楼结顶,并经中检验收符合质量要求,一次性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70%(内外墙抹灰工程付款以此支付标准),余下30%在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付清
主 楼:每三幢主楼施工至三层并经中检验收符合质量要求,一次性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70%,施工至主楼结结顶并经中检验收符合质量要求,一次性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 量 工 程 款 的 70% ( 内 外 墙 抹 灰 工 程 付 款 以 此 支 付 标 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