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伸试件芯片放在顶部 保温试件芯片放在侧方 必检项目:砂≥20kg,石子≥80kg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培训教材——见证取样员补充教材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第十条:(检测从业人员) 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或者经检测行业协会考核合格。本市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规定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检测见证人员以及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 第十五条:(见证取样) 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应当按照技术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抽取或者制作检测试样。 施工现场检测试样的抽取、制作以及对建设工程实体的现场检测,应当按照规定在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实施。 第十六条:(唯一性识别标识) 检测试样抽取、制作时,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当对检测试样张贴或者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并现场将检测试样信息录入检测信息系统。唯一性识别标识由检测行业协会统一发放并等级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将检测试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损坏唯一性识别标识。 第十九条:(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后,有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 检测报告经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监理平行检测报告由监理单位作为监理工作资料归档。 第二十三条:(检测争议处理)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见过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处罚)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检测机构或者检测人员伪造监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3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3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 (1) 建设、施工或者监理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2) 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检测见证的; (3) 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将检测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