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控技术标书(二期工程)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工程)自控仪表技术规格书1 第一章总则一 . 原则说明1、本技术规范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卖方应提供组成系统所不可缺少的必要元件、器件、附件、设备和材料等,并在投标报价表中一一列明。仪表应列出单项报价,PLC 应分项到板卡。2、 技术规范、设计资料、工程计划、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组装图纸等仅对本工程的一些特征作了说明,并非意欲涵盖所有细节。卖方应提供本工程项目-污水厂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全部设备,并完成所有的组装调试工作。3、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系统和设备材料进行评估,若有缺漏项则按所有卖方的最高投标单价计入投标总价。4、本工程为整个项目的二期工程,卖方除应提供本工程项目-污水厂正常运行所必需并完成所有的组装调试工作外。还应提供本期工程与前期工程的系统兼容调试工作。5、卖方应能完成买方对前期工程的自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具体工程量与买方另行协商。6、 在技术规范中标注有“★”的条款或参数为强制性条件,卖方必须满足此强制条件,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二 . 范围本规格书范围为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的自控系统与测量仪表系统。卖方应负责承担范围内的设备供应、运输、检测、安装、软件设计、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和保修等工作。三 . 投标方的资质要求1、 投标方应对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流程、控制要求、控制方式有较丰富的经验,十分了解本招标范围内各项系统的组成及其设备的使用。★ 2、投标方应在过去三年中具有承建规模在3 万米3/ 日以上、具有类似工程范围(包括全厂自动控制系统、自控仪表及工业污水处理工艺设备等)的污水处理厂总承包的工程业绩,应具有两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良好的记录。3、卖方所指派的现场项目经理应有在污水处理行业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成功负责完成过两座5 万米3/ 日以上污水处理厂的工程业绩。四 . 提交文件与图纸给投标方的图纸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以帮助卖方准备投标书。第二章自控系统说明一.系统综述根据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和控制监测参数的分布情况,污水厂一期工程自控系统已采用集散型控制系统(PLC 系统),部分主站下挂远程从站的方式,从站的设置根据现场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工程)自控仪表技术规格书2 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污水处理厂过程自动控制系统采用分散控制集中管理的原则,由管理层、现场设备控制层以及测量控制设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