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会计核算中心业务操作流程非会计委派单位业务操作流程一. 资金支付规范流程1、 备用金支付规程各非会计委派单位备用金由会计主管人员管理,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支付仅限于零星办公用品购置、差旅费等杂项支出,支出时不得大额提取现金或超范围使用现金。各单位在开展日常工作中收取的现金收入,不得直接用于支出。各非会计委派单位因工作需要提取备用金,必须在银行存款额度内, 由会计主管人员填制“集中收付单位备用金申请单” (一式四联),要内容完备,签章齐全,经总会计或中心负责人核对签字,留下第4 联备查,方可持另三联到资金会计处,资金会计签字并开出现金支票,将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存根联,申请单第 1 联交付会计主管人员;依据第2 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按月,将第 3 联移交至审核会计。备用金支付流程图填制备用金申请单签字备用金申请单1、 2、 3 联单位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一式四联)备用金申请单4 联查 备 存 留审核会计按月留交交移交申请单第 2 联存申请单第 3 联签字登帐申请单第1联资金会计现金支票开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存根2.委托付款支付规程各非会计委派单位要按照委托付款项目、内容办理委托付款,工资性支出、购买性支出、会议费、招待费、社会保障缴费、小汽车维修费、保险费等都必须实行委托付款, 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或劳务供应商或个人帐户,减少资金周转环节。A.供应商或收款人持审批后的原始凭证到非会计委派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处办理。B.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合规、合法性,在银行存款额度内,据此填制“委托付款证明”(一式四联),要求 a、内容清楚,数字准确; b、签章齐备; c、从年初至年末,实行连续编号。 (备注:如对大额的支出原始凭证的合法、 合规性存有疑虑, 可与审核会计电话联系; 或请供应商或收款人持审批后的原始凭证到审核会计处审核后,再至单位办理委托付款。)将第 1 联及原始凭证留存,将第2、3、4 联交收款人至核算中心。C.总会计核对签字后,留存第4 联,将第 2、3 联交收款人至资金会计处办理支付。D.资金会计签字后,开出“拔款凭证”或“转帐支票”交供应商或收款人;依据第 2 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按月将第 3 联移交至审核会计。委托付款支付流程图4.交3.开出第 2、 3、 4 联委托付款证明1. 持有效凭证第 1 联供应商 / 收款人会计主管人员2.审核5.留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