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舞 蹈 》 课程标准院系:教育学院艺术系专业:音乐教育作者:冀 茉审核人:完成时间: 2009 年 7 月一、课程定位本课程是为音乐教育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共32 学时, 2 学分,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与音乐教育其他专业课程不同,是以培养学生肢体能力为主导,以全面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人文素质为目的,并为学生就业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
二、课程训教目标1.本课程是为了满足高职专业教学需要,加强高职音乐教育专业的教材建设,培养社区、企业文艺人才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舞蹈技能及训练方法,提高舞蹈素养, 毕业后能胜任社区、 文化部门的文艺工作, 成为合格的文艺人才
2.熟练掌握舞蹈的基本动作;了解舞蹈的发展历史及渊源;提高艺术感知能力和审美能力,培养良好的艺术素养,热爱艺术与生活,为各专业方向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3.学会编创简单的舞蹈组合,培养独立的舞蹈编排能力
把舞蹈课与相关课程有机结合起来
掌握舞蹈教学法,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
三、课程训教目的与任务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掌握舞蹈的基本常识,体会舞蹈的艺术魅力,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外在气质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根据山东区域文化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我院探索的“课堂教学—艺术创作—艺术实践—市场检验”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未来艺术职业岗位—舞蹈演员所应具备的专业技能,本课程将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力争建设本系精品课程
四、课程内容第一单元:1、教学要求:(1)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及不同程度进行规整训练,紧紧围绕规范动作及要求来开展教学,让学生具有统一的规格概念和正确的用力方法
(2)以局部和单一训练为主,从地面到把杆上的辅助练习再到中间部分的训练都是先以局部的单一训练入手
(3)本阶段重点解决学生的软开度、基本形态、用力方法、单一技术技巧和舞姿及运动路线
(4)软开度的训练可以借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