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4003 -1996航空无线电导航台和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设置场地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航空无线电导航台和空中交通管制(简称空管) 雷达站和设置地点,是其所提供的方位、距离、位置等导航、雷达信息的基准点。本标准适用于通用型导航和雷达设备,也适用于各类民有航空无线电导航台和空管雷达站新建台站的选址和台站建设以及已建台、站的场地管理一环境保护。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2.1空中定位air fix point为保证航空器的正常航行而规定的空中位置点。2.2切线飞行tangent flight与以雷达天线为中心的圆相切的切线飞行,径向速度为零时,其一次雷达目标显示将会失效。2.3雷达遮蔽角(包括水平遮蔽角和垂直遮蔽解)screen angle从雷达天线中心点和该点所在水平面向上算起的雷达电波信号被地形地物遮挡的垂直张角。2.4对称装定symmetrical installation精密进近雷达的航向天线相对于跑道平行线做对称扫描(即左右各100)的装定方式。2.5不对称装定asymmetrical installation精密进近雷达的航向天线相对于跑道平行线做左右不对称扫描(通常是向跑道方向扫描150,背跑道方向扫描 50)的装定方式。2.6仪表着陆系统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ILS)它为飞机提供航向道、下滑道和距跑道着陆端的距离信息,用于复杂气象条件下,按仪表指示引导飞机进场着陆。包括甚高频(VHF )航向信标设备、超高频(UHF )下滑信标设备和甚高频(VHF )指点信标以及连带的监视系统、遥控和指示设备。2.7决断高 /高度 decision altitude/decision height按仪表着陆系统进场着陆时,决定复飞或继续进场的最低限定高/高度。2.8仪表着陆系统的I 类运行标准operational standards or ILS CAT I使用仪表着陆设备,在不低于决断高度/高度 60m,跑道能见度大于800m 的最低气象条件下着陆。2.9仪表着陆系统的II 类运行标准operational standards or ILS CA T II使用仪表着陆设备,在决断高/高度 30m,跑道通见度大于400m 的最低气象条件下着陆。2.10仪表着陆系统的III 类运行标准operational standards or ILS CAT III使用仪表着陆设备,在决断高/高度 0,跑道能见度大于0~200m 的气象条件下着陆。2.11仪表着陆系统的基准数据点ILS reference datum在跑道中心线与跑道着陆端相交点上方规定高度上的一点,下滑道的直线延伸部分通过该点。2.12场地保护区site protection area为保证给飞行的航空器提供稳定可靠的导航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