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甲类、乙类参保计划员工新参保登记业务名称员工新参保登记业务内容适用范围1、首次在园区用人单位就业参保人员; 2 、在园区办理过一次性提取或区外转出后回园区重新参保的人员;3、用人单位录用原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依据业务流程1、单位应于申报缴费3 个工作日前(年申报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0 号)至园区各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及乡镇人力资源所)报送新入职员工合同,同时联动完成员工参保登记2、联动存在异常情况的,单位需至中心或中心办事处办理手工参保登记手续3、确认本单位员工相应手续已成功办理后,即可办理缴费手续办理时限1、月申报单位缴费3 个工作日前,年申报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0 号办结时限当日办结所需材料《B1: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一份 ( 新参保登记人员 ); 《B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 ( 新参保登记人员 ); 《 E1: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区内转移申请表》一式二份 ( 园区区内转移人员);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一份
注意事项1、2011 年 7 月 1 日起,员工新参保登记一律参加乙类计划
2 、7 月 1 日起,员工参保通过联动窗口新增的报送信息有:户籍地址、原社保参保地、原社保缴费终止时间、联系电话
3 、用人单位在报送人员合同信息时, 需对乙类员工是否缴交住房公积金、甲类员工和乙类员工住房部分缴费比例做出准确标识
注:住房部分缴费比例为16%— 24%,选择档次分为16%、 18%、20%、22%、24%,由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单位与员工各承担一半
若需变更比例档次的,应按合同内容变更手续先至劳动合同管理窗口进行变更
4 、单位在劳动合同报送后次日自行在中心网站上查询“联动”结果
单位录用下列人员后联动结果显示异常,需携相关材料,至中心办理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