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信息化实验学校建设标准(修订稿)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教育事业“十五”计划》和《苏州市教育信息化“十五”规划》要求,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师生信息素养,提高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和管理中的应用水平,进一步推动教育信息化实验学校的建设,根据《苏州市教育信息化实验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稿)》,并结合以前实验学校的评估验收情况,特制定本修订稿
一、组织落实1、学校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按照《苏州市教育信息化“十五”规划》要求,制定本校的信息化建设短期、中期规划
2、建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教研、教科、技术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学校信息化工作
3、学校设立信息技术教研组,与学科教研组同级建制
其人员数量要求为:高级中学(含职业学校):专兼职人员不少于4 人(其中有 2 名专职人员);初级中学: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 人(其中有 1 名专职人员);小学: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 人(其中有 1 名专职人员)
信息技术教研组有明确的职责规范
二、硬 件建设:4、城区学校及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建制学校全部实现宽带接入
5、建成校园网,做到班班通(每个班级和办公室都有端口)
6、网络环境下可使用计算机数与在校学生数之比逐步达到1:8
7、学校建成多媒体网络活动室和多媒体教室
学校实现办公电脑化,每个教师办公室至少有一台多媒体计算机,实现校内互通
三、软件建设8、建有学校主页、教研组网页、班级网页及师生网页等,并定期更新
9、按教育部《课程改革实验方案》标准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保证学生上课一人一机
10、积极主动、自主开发学校教学软件,学校有一整套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资源开发、教学和管理的措施和制度
11、学校建有较为丰富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资源库
四、网络管理12、校园网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到位
13、重视校园网安全管理,不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