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制粉系统外委检修维护项目技术协议书甲方:乙方:2013年月日1
1本技术协议书仅适用于电力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电厂制粉系统设备外委检修维护项目
2甲方在本技术协议书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包括电力集团、电厂等各种规范、标准)的条文
但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全新的检修技术服务
3如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甲方可认为乙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应书面提出
4乙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的各项现行(国内、国外)标准
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的国际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在此期间若颁布有要求更高、更新的技术标准及规定、规范,则应以最新技术标准、规定、规范执行
5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定或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方共同商议,但乙方必须予以解决
6乙方在制粉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检修工作中对一些特殊或紧急的项目必须服从甲方要求,按急事急办的原则办理
7乙方如不能及时处理设备缺陷,甲方将委托有能力处理的单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2环境条件1)年平均气温:7
8℃2)年极端最高气温:43
7℃3)年极端最低气温:-32
9℃4)年极端最高地表温度:69
2℃5)年极端最低地表温度:-37
5℃6)年平均降水量:238
2mm7)年最大一日降水量:45
4mm8)年平均蒸发量:2251
7mm9)年最大积雪厚度:43cm10)年平均气压:950
2hPa11)年平均相对湿度:60%12)年最小相对湿度:0
3mb13)年最大季节冻土厚度:141cm214)年日照时数:2803
0小时15)年平均沙尘暴日数:1天16)年最多沙尘暴日数:9天17)年平均风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