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版四年级下册习作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四年级下册习作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一、从《语文课程标准》关于习作教学的要求来审视四年级下册习作部分的编写四年级下册的习作是由第二学段习作向五、六年级段习作过渡的最后一个学期,因此,这学期的习作担负着承前启后的重任。所谓“承前”,也就是要对完成第二学段习作任务的情况来一次“盘点”;所谓“启后”,也就是要看这个学期的习作将为以后的习作做了哪些铺垫。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有必要先对《语文课程标准》关于这两个不同学段习作教学的要求做一番比较,研究一下不同学段习作教学要求的继承和发展。关于《语文课程标准》第二学段与第三学段习作要求的比较将《语文课程标准》中第二学段与第三学段关于习作的要求进行比较,最为显著的变化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要求的提高。搜集素材要求的提高。第二学段的要求是“留心周围事物”,而进入第三学段以后,则要求“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 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两相比较,在搜集和储存习作素材上,最为明显的变化是要从“留心”提高到“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和“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用一句话概括, “有意注意”的程度明显提高。第二,动笔成文要求的提高。对学生的习作,第二学段的要求是“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进入第三学段后,则要求学生“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学写常见应用文。”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在习作的操作层面上,我们要关注从第二学段的“尝试”和“不拘形式”,走向第三学段的更加清楚、 明白、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见闻和想象的过渡问题。第三,修改习作要求的提高。第二学段强调的是“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根据表达的需要,正确使用冒号、引号等标点符号”,而到了第三学段则要求“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根据表达需要,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两相比较,从修改习作的角度来看,第三学段的要求无论是难度和复杂程度都较第二学段明显提高。因此,四年级下册的习作修改,我们一方面要将已经学会的修改明显错误词句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要选准适当的时机,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