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XX 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 16 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化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制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XX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 委办〔XX〕x 号)文件和省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现就 XX 年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引领,仔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改革进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进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二、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活动时间活动时间为 XX 年 6 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 6 月 16 日。四、组织机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成立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宫松奇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讨论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晓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焦及市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安排必要的活动经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五、活动内容(一)开展《意见》精神学习贯彻系列宣讲活动1、将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展的意见》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