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基本规定
1个人客户信息管理
5储蓄基本规定一、储蓄原则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和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一)存款自愿存款自愿指居民对参加储蓄存款有充分的自主权,参加不参加储蓄,参加何种储蓄,存多少钱,存多长时间,存在哪一个机构,均由居民自主决定,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干涉
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可以宣传、介绍储蓄业务,吸引居民参储,但不能强迫或附加条件强制居民参加储蓄
(二)取款自由取款自由是指客户什么时候取款,提取多少存款,作什么用,客户可以按照存款章程的规定自由支取,银行必须照章支付,不得刁难或限制,各储蓄机构不得过问存款来源和取款用途
但银行因反洗钱规定需要询问存款来源和取款用途的情况除外
(三)存款有息存款有息体现了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的合法性和客户依法获取利息的基本权利
(四)为客户保密为客户保密指银行承担对客户及其存款的一切情况保守秘密的义务,对诸如存款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地址、签章式样、存款金额、支取情况、存取时间、笔数、有奖储蓄的得奖情况、转户、继承、委托代收等情况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人和任何机构透露
司法机构处理案件、纠纷行使司法权时,如有必要了解客户或存款的有关情况,必须按照司法程序进行,由银行提供的资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