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仔细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制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 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 XX 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 夏季 193 至 213 冬季 19: 至 21: 二、 考勤管理办法 1、 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 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 假如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 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 晚自习纪律要求 1、 学生必须根据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别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 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 无特别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仔细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 奖惩办法 1、 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 1 分,迟到(早退)扣.5 分; 2、 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 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判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理工学院分团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