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对虾养殖收购合同 养殖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对虾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 及数量 备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对虾应符合 gb 1846-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其他要求为 ; 2、外观质量
第三条 种苗提供方式为 □甲方自备;□乙方提供,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 ;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
种苗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 元,种苗价款结算方式为□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收购保证金乙方 □ 是/ □ 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金 元
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乙方)
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五条 种养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六条 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
第七条 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 _ ;地点 __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________
第九条 检验方法 ___ ;检验时间 ;检验地点
其中鲜活产品的外观检验应由双方在种养地共同进行;其内在质量检验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 日内进行,检验单位及费用承担 ____
第十条 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 ___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根据迟延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