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体性活动申报 一、申报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种类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 1000 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1、体育比赛活动; 2、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3、展览、展销等活动; 4、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5、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二、申报大型群众性活动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 1000 人以上 5000 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 5000 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 20 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详见表格下载)
2、活动安全工作方案:方案内容齐全(主要包括:活动基本情况、组织领导和责任制,现场指挥体系、与警方的协调联络机制、岗位任务分工和力量部署,工作措施和要求等)、责任分工明确、协调联系顺畅、岗位部署到人、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
对于到场群众较多的活动,主承办、场地单位还应专门制定人群引导、疏导方案,制定入场期间远端路线引导指示、禁限带物品提示,散场期间分流、疏导措施和宣传词,配齐提示背板、丢弃物品垃圾桶、移动厕所等设施
3、活动突发情况处置预案
预案应种类齐全、预测全面(包括紧急疏散、火灾扑救、临建倒塌、恶劣天气应对等),应急指挥体系简捷高效、扁平化,可直接指挥到具体控制区域,任务分工细致、责任明确,措施针对性强、操作性强,有针对各类情况的宣传词
4、现场平面图、临建设施立面图
平面图上外围、场院、场内等区域划分清晰,通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