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增资报告 XX 市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 津中审联鲁华岳验资字[2010]第 182 号 XX 市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10 年 07 月 20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万元。根据贵公司 2010 年 07 月 19 日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决议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 万元,由股东罗文芹认缴人民币 100 万元,股东王学诗认缴人民币 50 万元,并应于 2010 年 07 月 20 日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万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0 年 07 月 20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东罗文芹实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100万元,股东王学诗实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出资时间均为 2010 年 07 月 20 日,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已经泰安中正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验,并于 2007 年 4 月 12 日出具泰中正信会师验字(2007)19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 2010 年 07 月20 日止,本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 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华岳分所 XX 市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本所出具验资报告业经总所授权。 附件 1、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表 1)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表 2) 附件 2、验资事项说明 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山东华岳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XX 市东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