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三统一工作总结一、主要工作(一)深入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
实施药品三统一是我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也是陕西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点工作
今年上半年,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 扩大药品三统一实施范围, 完善药品采购机制, 制定了《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两个制度,进一步完善统一配送工作,开展配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完成了县以上医疗机构药械招标采购目录修订和相关制度制定
(二)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局 《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我局起草了《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创建目标和各阶段工作任务
多次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研究和讨论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全省 11 个市,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制定了详实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召开了创建工作启动大会
汉中、榆林以药品专项整治为契机,推进创建各项工作,西安、咸阳、安康把诚信和不良反应体系建设作为创建工作重点,宝鸡、商洛按照《陕西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筹备药品安全应急响应演练
目前,全省共有 26 个县(市、区)申报了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有效开展四项重点工作
1、药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
一是处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遗留问题
针对52 家《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遗留问题, 我省从严格标准入手, 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按时
上报药品实时监控数据
对停止经营超过半年以上, 未提出申请或连续两次验收检查不合格的不予以换证
申请换证企业必须符合gsp 相关要求, 超过 6 个月的未经营品种,核减相应经营范围
改制重组的企业按照新开办程序办理
二是药品 gsp 认证工作
完成药品经营企业gsp 认证 605 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 12 家,零售企业 593 家
印发《关于开展 XX年药品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