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的通知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加强我市药品生产监管,整顿和规范药品委托检验行为,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市局决定组织开展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请各县区局给予全力支持与配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 、2010 年版 GMP 及相关附录、 国家药品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药品注册标准及其他药品标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药品GMP 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8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安〔 2012〕65 号)二、检查时间: 8 月 10 日至 8 月 29 日三、检查范围: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四、检查重点(一)物料管理,原辅料来源合法性,产品放行管理;(二)生产管理,药品处方、工艺、控制步骤、技术参数一致性执行情况,产品工艺验证和关键设备再验证情况;(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法定标准执行情况,变更控制、偏差处理、产品年度质量回顾分析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四)数据完整性执行情况,检查实验室数据,并对相关纸质和电子记录数据可靠性进行检查;(五)委托检验
委托方重点检查:委托检验是否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委托检验行为是否与备案内容一致,是否存在擅自委托检验行为
质量体系和合同签订、抽样送样、报告发放、数据可靠性、留样管理、以及对受托方的审计和管理等关键实施环节
受托方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与检验项目相应的法定资质,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委托样品的收样分样、样品储存、检验过程、数据可靠性等,涉及动物实验的是否符合实验动物的相关管理规定
五、工作要求检查期间,检查员应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
检查组要严格执行药品GMP 标准,如实填写现场检查报告及《** 省药品委托检验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