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建筑设计一、设计依据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 2、《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2003年版 ) 3、《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 年版)7、《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1 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067-97(1997年版)9、《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98(2001 年版)1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1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湖北省实施细则 DBJ15-50-2006 12、《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3-2008 13、商 店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JGJ 48-88 14、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58-88 15、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 16、《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99)1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18、《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1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20、国家、湖北省及蕲春市有关规范、规程及规定二、项目概况蕲春李时珍商业步行街位于蕲春县漕河大道东侧、齐昌大道西侧和雷溪河南侧交汇处,地势相对平坦,交通十分便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9516.34 平米。该项目为大型商住综合体,规划总建筑面积198080.9 平方米 , 计容建筑面积为 183918.9 平方米,容积率 4.65 ,由 3 栋 4~5 层商业, 1 栋 11 层的酒店、 1 栋 25 层回迁住宅楼和1 栋 30 层商住楼组成。商业营业面积94774 平方米,住宅面积91144 平方米,住宅户数约840 户。设一层地下室,功能包括商业、机动车库(局部战时人防使用)和设备用房。机动车库车位约377个,为一类汽车库。建筑高度和层数如下:商业首层高5.5 米,2 至 5 层高 4.5 米,回迁住宅层高 2.8 米,商品住宅层高 2.9 米,酒店层高 3.5 米1#楼 (5 层): 建筑物总高度为 23.65m,功能为商业百货。2#楼(30 层):26 层住宅 , 建筑物总高度 94.55m,功能为住宅及商业。3#楼(4 层):建筑物总高度22.65m,功能为商业、 KTV、影院。4#楼(4 层):建筑物总高度19.15m,功能为商业。5#楼(25 层):建筑物总高度76.25m,底部为 3 层商业裙房 , 上部为 23 层住宅。6#楼 (11 层): 建筑物总高度 43.6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