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M 物业项目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物业项目平安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法 为加强所属各管理处平安工作的考核评选工作,确保各管理处平安工作目标的顺当实现,根据市政府、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平安工作一票拒绝"的原则,平安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法是所属各管理处年度管理工作考评中有关平安工作的法律规范要点,是对平安奖惩制度的细化,是平安检查工作的标准;对未完成平安工作指标及发生普通事故案件的管理处按平安奖惩制度处理。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与公司签定平安责任书的管理处、个人均应遵守本考核方法。 3.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考核工作以平安工作目标为基础,实行百分达标考核评选。 二、考核方法: 1.平安管理委员会负责详细考评工作。 2.考核以《平安检查内容及标准》结果为依据,以历次检查得分为基数实行年终综合评定的方法。 3.平安检查方法按《平安检查制度》执行。 4.考评工作分月检查、半年考评、年终评选。 5.考试评分方法: (1)评分标准分值为:优、良、差。 优:各项平安工作内容 95%以上达标为先进。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良:各项平安工作内容 85%以上达标为合格。 差:各项平安工作内容 85%以下为不合格。 (2)评分依据: 《平安检查内容及标准》。 平安秩序部月检查记录。 公司级平安检查记录. 6.考评组组长:z 副组长:z 孝评组成员:公司所属各管理处负责人 7.本方法解释权为公司平安管理委员会 三、考评奖罚方法: 1.嘉奖: (1)经考核评选:历次检查成果为良以上者为达标管理处,嘉奖管理处正职 100 元,副职 70 元,主管 50 元,领班 30 元,员工 20 元嘉奖。 (2)对平安工作有特别贡献的部门、班组、个人(事迹参照平安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实行特别嘉奖(奖金待订)。 2.扣罚: (1)经考核评选:历次检查成果为差的管理处为不达标管理处,给予管理处正、副职相应处罚(参照平安奖惩制度相关条款)。 (2)未能实现平安工作目标的部门;发生普通事故案件为成果差,按《平安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对管理处正副职及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