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法律职业的“共生交换”中国法律职业的“共生交换” 中国法律职业经过 30 年的进展,依旧是一个五花八门的法律服务市场
律师业的市场地位非常不稳固,在法律服务市场里会受到很多其他职业的侵袭
比如,有一个职业群体叫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俗称“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工”,很多人都根本不知道这个群体的存在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企业法律顾问、专业代理、商标代理,还有黑律师、土律师——各种各样、有证没证的法律服务提供者
为什么中国有多个法律职业
为什么多个法律职业工作范围重叠的情况这么严重
通过讨论,我发现有两种机制可以解释这些问题:第一个机制叫定界,就是两个职业群体之间的边界是如何确定的
比如三国演义中魏蜀吴三个国家,他们之间的界限是怎么确定的,这叫定界
定界是社会结构分化的最基本过程,因为社会结构分化成不同主体,每个主体有不同的位置,这个分化过程需要定界
第二个机制叫交换,两个行为主体——不管是两个个人,还是两个组织,或是两个职业、两个国家——他们之间不止有冲突,不同的行为主体之间还要交换资源
我请你吃顿饭,你帮我办个什么事情,这都是交换
职业和职业之间也有交换过程,比如交换人员、交换资源、交换利益关系等等
这一理论最核心的观点就是说社会分化的过程叫作定界,社会整合的过程叫作交换
中国法律服务市场 30 年的进展过程,都可以用定界和交换这两个最基本的社会互动机制来解释
中国律师业正式恢复是 1980 年,但是到 80 年代中期为止,中国律师都不是在律师事务所工作
他们工作的场所叫法律顾问处,沿用苏联的模式,律师都是国家工作人员,都是“吃皇粮”的,跟法官、检察官没有什么区别
直到 80 年代末期,才开始一个长达 12-13 年的改制过程,开始允许非国有的律师事务所存在
在国办所阶段,中国律师数量非常有限
到 1987-1988 年只有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