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质押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质押合同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出质人(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质权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其次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币别)___佰___拾___万仟元整,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全部权,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元。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商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全部应付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自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当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削减的,应该:(1)在借款人所有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2)如借款人未能所有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所有抵消。 第七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削减,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 质押记下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需办理出质记下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记下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