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试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心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试行) 合同编号:中地勘基金合同[ ]第 号 中心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试行) 勘查项目名称: xxx 项目勘查 甲 方: 国土资源部中心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央 乙 方: ( 探矿权人) 国土资源部中心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央 年 月 日 合 同 签 订 注 意 事 项 1. 合同编号由国土资源部中心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央填写; 2. 合同份数一式 份; 3. 合同中凡是需要签字的地方均应采纳手写体; 4. 由多页构成的合同应盖骑缝章。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 由 国土资源部中心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央 (以下称“甲方”) 和 公司 (以下称“乙方”) 共同签署。 鉴于: A. 乙方已获得了勘查 地区(以下称为“合作区”)的勘查许可证(合作区的地理坐标位置及勘查许可证复印件详见本合同附件 1),即拥有合作区的原探矿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B. 根据本合同,甲方情愿提供资金,对乙方拥有原探矿权的合作区投资进行矿产资源找矿勘查活动(以下简称为“勘查”);乙方情愿以合作区的原探矿权作价作为与甲方共同对合作区投资勘查的部分或所有初始投资。甲方和乙方愿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同享有对合作区合作勘查的成绩和收益。 C. 双方商定,在合作勘查期间不针对合作区的合作投资勘查活动成立合资企业,而采纳双方合同商定的方式合作。但是不排解在以后的合作勘查期间,经双方全都同意后成立合资企业,以针对合作区进行进一步合作勘查活动。 D. 若通过勘查在合作区内取得了具有进一步勘查意义的勘查成绩,甲乙双方按本合同商定的比例共享勘查成绩和收益。 E. 若通过勘查在合作区内没有取得具有进一步勘查意义的勘查成绩,合作区的探矿权按本合同的第七条规定处置。 甲方和乙方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国法律、规矩和有关规定,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及所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将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双方 1.1 本合同的双方是∶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心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央,系一家注册事业法人, 其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610 室。 甲办法定代表人∶ 姓名∶ 通讯地址: 乙方:XXX 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注册的公司, 法定地址为 XXX。 乙办法定代表人∶ 姓名∶ 通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