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学老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一、评定目的:为维护老师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老师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中学老师职称评定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评定对象:主持或参加中学教育教学的中学老师、教育管理人员
三、评定条件:1
理论素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具有系统的教育教学知识
能掌握当前国家教育教学政策、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新进展,了解同行业各方面的新成就,能灵活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开展教学工作,能开发和设计新的教育教学方法
教育教学能力有严谨的教育教学态度,有完整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能开发和设计新的教育教学方法,能主持一定规模的教育教学工作
能在教育教学中发挥领导作用,指导下属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带才培育人的作用
教育教学成果能独立完成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能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一项或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 2 项
工作业绩在近 3 年中,在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优秀,并取得政府机构授予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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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居住条件申请职称的中学老师的住房必须属于商品房,并能出具有房屋证明的证件
四、评定程序:1
评审申请:中学老师向所在单位提出职称申请,并提供个人申报表、工作业绩评价表、教育教学成果证明材料等,由单位审查后报送上一级评审机构
基础评审:由评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基础评审,检查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欧准备产品、模型、照片等保证质量,确认是否合乎资格进行面试或论文答辩
面试答辩:对通过基础评审的候选人组织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由 4 人以上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按 5 个等级计分,取得 3 级以上者,通过面试和答辩
论文答辩:面试成绩不理想的申请者可按规定申报论文
通过论文初审后,进行论文答辩
答辩成绩按 5 个等级计分,取得 3级以上者,通过评审
进行评审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