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
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指南》试行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 第 39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
1~7)《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